1.1该规范涵盖了联合国非金属通道框架系统的要求。
2.1FRP通道应为纯玻璃增强的聚酯或乙烯基酯树脂,其物理特性值列出联合国发行目录。
2.2一些配件应具有注射模压,长40%的长玻璃纤维增强聚氨酯或尼龙。
3.1玻璃增强的通道应在外表面上施加合成的面纱,以改善气候性并抑制紫外线降解。紫外线稳定剂应在树脂配方中掺入,以进一步抑制紫外线降解。
4.1频道应结合非特鲁图的专利法兰轮廓设计,该设计允许通道配件的完全和正相互接触,并禁止扭矩配件中的过早法兰故障。
4.2渠道概况的布置应为:
1-5/8“ x 1-5/8” x 1/4“或
1-1/2“ x 1-1/8” x 1/8”
4.3当在内部法兰的3/8英寸长截面上施加负载时,所有1-5/8“ x 1-5/8”的通道轮廓应具有1,000磅的最小拉力电阻。
4.4通道部分的长度应以10'或20'的长度(+/- 1/8“)提供
4.5通用管夹应与内部通道法兰完全连锁接触,以最大程度地提高拉力电阻,并可以调节以适应管道中最小3/4英寸的方差。
5.1该规范中涵盖的玻璃增强通道在每次ASTM E84测试时应具有25或更少的火焰差价,并满足UL 94V0的要求,从而在统一的建筑物代码中将其作为1类材料资格。
5.2本规范中涵盖的玻璃增强通道应符合ASTM D 3917和ASTM D 4385的要求,该要求控制牙髓形状的尺寸公差和视觉缺陷。
6.1非金属通道框架应作为一个系统提供,其中包括所有必要的快速媒体,通道剪接板,支架,密封剂,衣架,管夹等。
6.2非金属紧固件应由长玻璃纤维增强聚氨酯制造,以确保最大的强度和耐耐药性。
6.3除非将316型不锈钢硬件用作组件的一部分,否则Unistrut通道框架系统的所有组件均应非金属。
6.4制造商在制造支撑系统方面的经验不得少于10年。
6.5所有产品均在美利坚合众国生产。